105-06-18       NCC

前行政院院長張善政18日說,NCC匯流五法(草案)兼顧產業發展與適度規管,「完成後沒有精神分裂,是一件不容易的工作」。

張善政是在NCC舉辦的「通訊傳播匯流五法(草案)研討會」開幕致詞時做了以上表示。

102年起NCC即針對匯流五法的各項議題積極與外界溝通,並在去年底報請行政院審查,張善政說,前政務委員蔡玉玲花了5個月時間的努力,殫精竭慮除邀集各產業與相關團體面對面溝通外,並透過v-Taiwan網際網路意見徵詢平臺與各公民團體進行即時對話,尋求最大共識,並採納部分意見,調整原NCC所提報之草案內容,在5月5日送請立法院審議。

張善政強調,「匯流五法草案是NCC主委石世豪率領同仁長時間來嘔心瀝血之作」,複雜程度極高,希望NCC能持續與各界溝通,讓外界了解五法之間的相互關聯性與立法之必要性。也希望能加強和立法院交通委員會委員之間的說明,將法規的整體架構能夠讓立法者了解,法條內容部分文字容或可進行調整,但整體大方向非常契合匯流時代的需求,期盼能盡速完成立法。

NCC主委石世豪則在開幕致歡迎詞時表示,匯流五法草案涵括全球化、跨太平洋夥伴協定(TPP)及服務貿易協定(TiSA)中所牽涉的核心議題,已經考慮網際網路服務興起後所面臨的跨境服務所帶來的諸多問題,同時兼顧了實務管制經驗及產業發展趨勢變革,調整過去不合時宜的舊有法規框架,為通傳法制後續發展奠定了穩固的基礎。

另一方面,石世豪強調,面對通傳服務跨業、跨境等變化,政府相關機關的職能調整及提升,與通訊傳播法制革新息息相關。所以在匯流五法草案中,主管機關分別由「通訊傳播主管機關」或「行政院指定機關」擔任,並期於通訊傳播法制革新時,使政府能善用行政組織彈性提升整體施政效能,正面迎向未來數位匯流環境的多元挑戰。

前政務委員蔡玉玲則在「活化競爭的通訊傳播市場新規範架構」場次中表示,加入公務部門前她擔任律師工作,從89(西元2000)開始就已經在處理因應匯流所造成的各項法律問題,今年已經是105(西元2016)15年過去了,通傳產業及市場已有翻天覆地的變化,希望各界對匯流五法草案能提出具體可行的建議修正方案,以利後續立法院的審查工作進行。

同時也是NCC創會主委的司法院副院長蘇永欽在「誘發創新的彈性化頻譜管理新機制」場次中表示,頻率資源就像「空中的土地」一般,隨行動寬頻發展日益蓬勃,對頻譜資源的需求越來越高。匯流五法中「電信基礎設施與資源管理法」及「電信事業法」兩草案,活化了頻譜資源的運用,讓珍貴的頻譜資源能創造出更大的價值。

現任司法院大法官蔡明誠在主持「全球化OTT浪潮下,跨境及跨域治理挑戰」場次時表示,談到管制革新,應先從解除管制出發,再思考重新管制;他認為,對現在的OTT TV這類新興科技與服務的發展,不宜完全由政府力量進行管制。

最後,石世豪由今天研討會的三大主軸出發,談及匯流五法架構的重點,是屬於陣列性的關係,而非線性關係,使產業發展在新的規範架構上能進一步活化,他也認為,匯流五法的必要性在於「天空」及「土地」的「解嚴」,讓無線頻率能讓人民接近使用,擺脫射頻器材管制、以及現行特許管制下的多項限制。

石世豪也以六年多參與通傳立法及政策制定的經驗,表示我國面對國際經貿環境的挑戰,不能淹沒在時代的浪潮裡,希望能透過更好的治理方式,讓我國的通傳產業在既有的基礎上持續前進。這就如總統蔡英文所說,政府的存在就是要解決問題,我們既然發現匯流帶來了挑戰,也帶來了問題,就必須想辦法來解決,也期待各界能關注匯流五法的發展,繼續彙集大家的智慧,在立法院的平臺上做更細緻的討論。

 

原文網址:

http://www.ncc.gov.tw/Chinese/news_detail.aspx?site_content_sn=8&is_history=0&pages=0&sn_f=35805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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